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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函〔2020〕5 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教师字〔2014〕28 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长春市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申请认定流程

1.申请认定时间

网报时间:5月13日-26

2.网上申报

(1)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用户手册,见附件1)。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于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

(4)个人证件照。上传要求:①本人近6个月以内小二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认定信息填报”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②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③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④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⑤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⑥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⑦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建议申请人避免穿着白色服装;⑧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⑨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⑩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重新上传。

(5)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不能准时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务必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在预览中打印)。

(3)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4)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7)成绩单。请统一于5月27、28日到A区行政楼404室办理。

(8)《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1)或《长春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表见附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教育局要求的指定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中日联谊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一院、吉林大学第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其它县市区体检医院请咨询当地认定机构。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应依序排放,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

四、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由相关认定机构进行认定,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本次认证的同学加入以下任一QQ群,群里会发布相关认证消息。三个工作群发布消息均一致,不必重复加入。以前已加入QQ群的也不用再次加入。本次不认证的学生不用加入QQ群。申请验证请写明专业和姓名,否则不予允许加入。QQ群:65952291 、580269946 、574846788。

2.现场确认只针对大四毕业生,大三学生到第八学期才能进行现场确认。

3.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生务必参加学校组织的本次现场确认。

4.请学生一定在网报截止时间提前报名,以免后期报名人数增多,系统出现问题,影响报名。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场确认人员需带口罩,提供健康码,测体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进行现场确认。

六、注意事项

1.网报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

“个人信息中心”中的“学历信息”“学位证书信息”两项不用填写。

2.网报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时,认定机构选择长春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认定机构选择二道区教育局。确认点均选择长春光华学院或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学历专业类别:此项必须准确,非常关键。详见《长春光华学院专业结构与布局》(附件3)。

工作单位:无

现从事职业:学生

专业技术职务:无

证书领取方式:自取(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

 

附件:1.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长春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长春光华学院专业结构与布局

 

 

 

 

 

 

长春光华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