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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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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长春光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度,我校切实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全面落实《长春光华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依法治校和学校改革与发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2019学年度,学校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学年度一项重点工作予以布置落实。具体执行中,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责,进一步健全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建设相结合,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首先,加强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报、校内公告栏、宣传栏及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群、学校OA办公平台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办学信息,发挥其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充分展示学校发展动态。此外,学校不断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介绍学校办学概况及重大动态,在提升办学影响的同时,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覆盖学校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工作、合作办学、对外交流、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校园安全、其他事项等十五个方面。

2018-2019学年度,学校办公OA系统上传275份文件,学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87条。其中校园网主页光华新闻312条,领导讲话7条,通知通告10条,媒体光华58条。人事师资信息57条,教学管理信息14条,招生考试信息103条,财务管理信息20条,学生管理信息87条。此外,通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89条(组),通过校团委微博45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5条(组),编印校报8期。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基本信息。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及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办学规模、学校领导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以及学校章程、学校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教代会制度和报告、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多渠道信息公开体系,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的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及信息查询的渠道和办法。保证招生申诉渠道畅通,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招生公平。

长春光华学院的招生信息发布以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招生服务微信公众平台为主,及时准确发布招生相关信息。网站设有专人进行信息维护和实时更新,把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录取规则、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各省录取情况进程表、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在线咨询均公布在“阳光高考”网(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和长春光华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ghu.edu.cn/)等信息发布平台上,便于学生查询和答疑。

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招生办公室官网上公布了信访督查电话0431-85559397 和邮箱 jiwei@ghu.edu.cn,在招生录取期间信访电话保证畅通,接受考生、考生家长和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

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指南》、我校编印的招生简章等为主的纸介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将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录取最低分、招生政策等向社会发布。同时,学校专门开通了多部咨询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的咨询问题,进一步保证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参加各省教育等相关部门举办的招生咨询会,为方便考生和家长面对面地与高校交流及咨询提供了平台,使考生和家长得到科学的志愿填报指导。编印招生简章1万多份,拍摄《长春光华学院宣传片》,“长春光华学院招生服务”微信公众号招生录取期间有6000余人关注,相关招生录取动态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共计发布103条信息,回复学生在线咨询数百次。

财务管理信息。学校官方网站建设之初,就发布了《长春光华学院财务制度》、《长春光华学院差旅费相关规定》、《长春光华学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长春光华学院发票报销管理的规定》、《长春光华学院预算编制的通知》等一系类规章制度。学校将新生入学费用明细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同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学校迎新网主页上向社会公布了学生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确保学生财产安全

人事师资信息。学校根据《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长春光华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等9项规定,通过校园网发布,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实行办公平台发布任职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

教学管理信息。学校教务处的对社会信息公开平台主要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两种形式,网站内容紧贴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设置了机构设置、教育法规、教学研究、实践教学、考务管理、资格认证、办事流程、下载中心、学士学位授权审核专栏、课题网评10个版块,既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信息发布平台,也作为面向社会让学生家长了解我校教学动向的窗口。更新了教务处工作职责等教学文件。

学生管理信息。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已印发在《长春光华学院学生手册》,并面向社会公开在校园网中,《长春光华学院学生手册》在新生开学初已发放至新生,并组织学生手册考试以了解学生对我校学生管理、校园管理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文件已上传至长春光华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并以长春光华学院红头文件下发,现已面向社会公开。相关文件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长春光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解)等。学风建设机构中关于我校考风考纪、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已面向社会公开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中,并已印发《学生手册》发放至学生手中。新生入学后发放《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帮助学生掌握防盗、防骗、防抢、消费安全出行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无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各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校党政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专人管理具体事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对接相关部门负责人、“清单”事项承办人。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清单”,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公开的,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三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清单”所列事项为规定动作,学校认真落实,不断对照检查、补充完善,做到从无到有,从有到好。同时,学校还通过官网、部门网站、校园网、校报、校电视台、信息简报、校长信箱、书记信箱、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校内有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没有建立工作台账和备忘录。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个别部门网站上公开的办事流程不详细。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

(三)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清单”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建立台账。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员队伍进行定期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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